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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开展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
构建城市网格化医疗服务新体系
为加快完善分级诊疗体系,近日,省卫生健康委等四部门联合开展辽宁省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工作,推进全省网格化布局建设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负责为网格内居民提供疾病预防、诊断、治疗、营养、康复、护理、健康管理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卫生服务。
据介绍,经国家批准,我省已确定以阜新市、盘锦市为试点,统筹区域内医疗资源,科学合理网格化布局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推动全省医疗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今年8月,试点城市完成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网格化布局。今年年底,基本形成系统集成的配套政策,推动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发展的体制机制取得新突破。到2025年,试点工作形成在全省可复制可推广的有益经验。
我省提出,每个试点城市规划网格数量原则上不少于2个,每个网格布局建设1个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牵头医院原则上是地市级、区级的三级综合性医院;成员单位根据疾病预防、诊疗、康复护理等各阶段需要,由网格内相关医疗卫生机构构成,原则上至少包括二级综合性医院或能够提供接续性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
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外部,要与我省国家级、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加强协作,充分发挥国家级和省级区域医疗中心的指导作用;省属医疗机构要根据业务需要,承担一个或多个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的协作单位任务;鼓励国家级、省级区域医疗中心以协作单位的形式参与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在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内部,牵头医院重点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服务。
我省要求,以一体化管理为基础,形成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新模式,建立健全管理架构,实现医疗管理、运营管理以及信息管理一体化。以资源下沉共享为核心,构建分级诊疗服务新格局,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原则上牵头医院要将至少1/3的门诊号源和1/4的住院床位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下沉。
此外,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统筹建设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心电诊断、病理、消毒供应等资源共享中心,实现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内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建立覆盖医联体各单位的远程医疗协作网,提高医疗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二、三级医院医师下沉,与基层全科医生组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平台开展签约服务。加强全科和专科医生的协作,为签约居民提供“一站式”全专结合服务。建立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内统一的药品采购目录和供应保障机制,逐步实现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内药品供应和药学服务同质化。
(辽宁日报记者 王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