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快讯:宝安区2023年第二季度公租房续租条件+续租合格名单
2023-04-13 17:10:03 全关注

最近这段时间总有小伙伴问小编宝安区2023年第二季度公租房续租条件+续租合格名单是什么,小编为此在网上搜寻了一些有关于宝安区2023年第二季度公租房续租条件+续租合格名单的知识送给大家,希望能解答各位小伙伴的疑惑。

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将2023年第二季度公共租赁住房续租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续租条件


【资料图】

承租个人(家庭)仍有住房保障需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申请续租:

1.承租人及家庭成员符合《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规定的公租房轮候申请条件;

2.承租人及家庭成员在租住期间未欠缴租金;

3.承租人及家庭成员在租住期间未违反我市保障性住房的相关规定。

二、续租资格核查情况

经审核,483户承租个人(家庭)符合续租资格(点此前往查看),1户承租个人(家庭)不符合续租资格(点此前往查看)。

三、公示时间和方式

2023年4月12日至2023年4月19日,在以下网站公示: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http://www.baoan.gov.cn/jshej/)。

四、续租事项

1.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满后,承租人仍符合届时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且需要续租的,应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住房保障个人服务窗口”—>“个人租赁合同续约”页面,页面跳转至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输入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的账号和密码后登录,点击“个人租赁合同续约”按要求确认住房、承租人、同住人、续约等信息并上传身份证复印件,在线签署住房租赁合同(具体操作详见附件)。

2.网上续租时间:2023年4月20日9:00-2023年4月30日18:00。如未在2022年4月30日18:00完成网上续租的,视为放弃续租,宝安区住房和建设事务中心将按照相关规定收回住房。

业务咨询电话:(0755)85901811;

技术支持电话:14775760290。

注:承租人婚姻、家庭人口发生改变的,应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住房保障个人服务窗口”—>“个人承租信息变更”页面,页面跳转至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输入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的账号和密码后登录,点击“个人承租信息变更”,结合自身家庭情况变更家庭信息及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确认无误后,提交变更(具体操作详见附件)。

信息变更后符合续签条件的,按规定完成续签;如信息变更后不再符合续签条件的,将取消续签资格。

五、异议处理

如发现本次公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对不符合续约资格有异议的,应当在本次公示期间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我中心提交复核申请。经复核符合条件的,将按程序通知一并续租。

逾期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对公示信息无异议。

六、其他事项说明

(一)承租个人(家庭)未能在规定时间续签合同以及不再符合续租资格的承租人,应于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前办理退租等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宝安区住房和建设事务中心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或者租赁合同的约定收回住房,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

(二)承租人(家庭)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个人承租信息变更及个人续签(网上申报)操作手册

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中心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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